“famous for being famous,” ...to crib the phrase most commonly used for this phenomenon. Paris Hilton, Kim Kardashian, Nicole Richie, and Lauren Conrad are just some of the A-list names who enjoy the power and privilege of worldwide fame even though it is difficult to name a single project in which they showed an inkling of aptitude. They cannot act or sing, nor are they renowned for outrageous acts of charity, political courage, or even intelligence. They’re each adorable; but none is a great beauty on par with Halle Barry or Angelina Jolie. What each has, it seems to me, is the ability to turn their personal lives into viral video. But before you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keeping the self-perpetuating fire of fame burning is, in itself, a skill,...
剽竊一句時下最流行的話來形容就是 “莫名其妙地紅起來”... 巴莉絲希爾頓〈希爾頓酒店集團千金〉 ,妮可李奇、還有巴莉絲的一票好友若干人,如此的紅以致於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們的名字。她們備受名人該有的尊榮與待遇,然而很難說出他們在某項企劃裡,她們所展露出的智慧與才能。她們不會演戲或唱歌,也不因為善行義舉、政治企圖或甚至有點腦袋而出名。每個看起來都很亮眼,但是與荷莉貝瑞或安潔莉娜裘莉程度的「美」比起來判若雲泥。就我而言看來,她們的能力就是把自己的日常生活轉變成為真人實境節目。在意識到如何讓自己成為成名火炬般炙手可熱時,這個過程本身就是個技巧。...
作者也不吝惜地貢獻了幾個條件與方法:
一、成為有錢人家的小孩
不是比爾蓋茲或是巴非特那種白手起家的那種兢兢業業,焚膏繼晷的企業家,而是成為他們的小孩。那種含著金湯匙長大極端地缺乏自制與自我意識的那種嬌生慣養的死小孩。
二、順服社會的價值觀
只是單純瘦或是不胖是不夠的,要超瘦。同時要具備老天賜與的爆乳或是豐臀。金髮碧眼也是一個要素。永遠要穿最夯的潮衣,不要嘗試引導潮流。成名人士的才能有很有限,幸運的是,你身上的東西總可以妝點一下或加上流行小物成為流行的奴隸象徵。某些原因讓二十一世紀一堆人相信外表是妳人格特質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如果你沒辦法染頭髮,減掉很多重量的話,稱自己為作家吧。
三、說服你自己妳是個明星
... 要有那種捨我其誰、天下人沒有比我更紅的態度。儘量地培養一種你是「全人類的寶貴恩賜」的態度,並且絕對不與任何人妥協。名不符實的名人通常與一班人的行為舉止有些不同,即使在跑趴的時候太陽眼鏡也不能摘下來。永遠要上妝、穿著很緊的衣服,把那種宛若妳是宇宙中心的衝動顯露出來。在你所求所想之外,這世界別無其他。辦不到這點但是仍然想要享受那種明星般的待遇的話,請考慮當個政治家吧。
四、舉手投足都值得大書特書
偽名人一點也不介意與媒體分享他們最私密的生活。芝麻綠豆或是再私人的生活都可以放上推特。把狗仔隊視為好友,直到沒有利用價值為止。如果覺得需要一點隱私的話,請直接報名演技學校!
其他諸如與名人的〈前〉男友女交往、犯點小罪如喀藥呼麻酒駕鋃鐺入獄,還可以藉機出版自傳噱錢,自導自演性愛照片錄影帶還得透過第三者假裝不小心流出。以上短文翻譯提供想紅的朋友一點參考。
2 則留言:
可以借我轉貼嗎?
請啊,著名出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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