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日記是家中自瀆的神聖行為,寫部落格是供人褻瀆的愚蠢作為。
寫部落格跟出賣靈肉一樣都是人類最古老崇高而受人鄙視的職業。
寫部落格寫得好可以出書、演講、贊助商廣告,亦如同素人自拍可以出寫真集、演戲、變成玩伴女郎。
素人投稿的不敬業作品往往比大公司製作的專業電影還要來得有說服力。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單打獨鬥寫文自爽,總不如邀請三五同好聯播舉行性愛轟趴。
好的部落格文章就像是一場雋永不已,回味無窮的性愛。
起,似有若無的曖昧挑逗撫弄,承,欲罷不能的攻城掠地,轉,鐵騎突出刀槍奏鳴的快感,合,銀瓶炸蹦瓊漿玉裂的喘息。
一個部落客要多嘗試不同的體位姿勢,寫出不同類型的文章,才能滿足讀者的窺探慾。
好的部落格是良好的性愛伴侶,值得發展長期關係,不好的部落格是一夜情後,醒來頭痛欲裂身旁的陌生人,你是誰,我怎麼會在這裡?
友善且具名的回應是可敬的追求者,匿名攻擊的發言是心理變態的跟蹤狂。
大多數的時候,你希望追求妳的是仁人君子,引來的卻是一群想要跟妳發生一夜情的發情期公狗。
妳希望別人注意的是妳的內涵、文章內容還有想法,大部分的人卻只看到美麗華而不實的外表、版型、還有能不能在妳身體上簽上到此一遊。
政治型的部落格像是亟欲掏出性器官的曝露狂,強暴妳的視覺。
政治型的串聯像是密閉空間內對女性的集體癡漢行為,妳無能為力也只好裝做視而不見。
留言拜訪就像去陌生人家的後院搭訕,會被驅之別院或是請而登堂入室全憑個人本事。
妳精心設計一篇文章,盛裝出席舞會、在各個網摘酒吧買醉,卻尷尬地發現連一個搭訕的人都沒有。
當妳無心插柳寫一篇文章,提著菜籃穿著夾腳拖鞋胭脂未施,路過的型男卻開始注意起妳,熱切亟欲想要與你攀談,幾個話題後,在男人無意投送懷疑的眼光中,妳會不由自主地開始懷念起上次換季打折買的小洋裝 。
如果你想要一夜情,最好跟每個男人出門約會都要穿勝負內褲;如果你想要別人瀏覽你的部落格,最好每一篇文章都要當成生命中最後寫出的一篇文章。
寫文上癮後,大概就像沉溺於性愛,吃和睡以外的活動就是部落格。
沒人回應還是要繼續寫,自己來高潮後還是要收拾用過的衛生紙。
隨身的筆記本就像是藏在鉛筆盒的神秘小圓頭橡筆擦,滿足瞬間的靈感與快感。
被認識的人發現自己的部落格像是被父母發現私藏的按摩棒或海綿一樣尷尬。
一時衝動卯起來婊老闆還有同事的發文,報應就像男友不帶套中出內射後遲到的生理期。
拿下回應失控的文章就好像拿掉自己小孩一樣心情沉重。
※ 靈感來自我是女王,Phyllis Production, 轉貼請註明出處作者,謝謝!
..... 來,一起來收拾衛生紙吧! ↓
There is nothing noble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ellow man; true nobility is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ormer self. -- Ernest Heming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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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一直以來我對寫 blog 都興趣缺缺, 但卻喜歡看親友們的 blog, 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了 XD
這篇跟之前的把寫 blog 比喻成暴露狂有相得益彰之效呀!
XD
基本上寫部落格自爽最重要,如果能夠爽到他人那就更好了~ 大一點的還可以搞活動,正所謂小格可以怡情養性,大格可以成家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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