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人都可以有部落格、成一家之言的時代到來,別字也「似乎」成為這波主流下必要之惡,錯字如蛆附骨,每天,只要打開網路新聞,必然地會看到甜蜜到令人神「魂」顛倒的錯字:
特別是在深夜,夜「闌」人靜的當下,觀賞這些別字,崢嶸的樣子,別生其趣:
因此,也養成了現代人觀賞網路文章一種不「慍」不火、嘻笑由人的一種態度。
畢竟,沒有必要對存活時間只有一兩天的文章祭出字典、擺出大陣「仗」,是嗎?
朋友們,讓我們戒「掉」看網路文章,一定要要求使用正確字眼的壞習慣吧!
※
後記: 每天都會看到錯別字,這算是另類的國學常識大考驗吧! XD
There is nothing noble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ellow man; true nobility is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ormer self. -- Ernest Heming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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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則留言:
當然要負責,但是請別太認真、手下留情啊~
【一個常寫錯字、至今還未寫過一篇從未有錯別字文章的人】
當然要負責,所以要是我有寫錯字,你千千萬萬要跟我說唷~~
@CITYWALKER:
我只是對於付費撰稿還有錯字感到驚訝而已,科科...
@艾:
錯字難免,但不知道為什麼最近跟錯字很有緣XD
我對新公司年輕編輯跟我爭論「衣擺」兩字才是對的,
我寫「衣襬」(布料的襬部首從衣部)她覺得是錯的,
感到非常震驚...
也難怪一堆書上都是嚇死人的錯字啊。有這種編輯,也難怪....
除了網路上,電視新聞的錯字也是很離譜,
好像有效的時間短,人們對他們在意的程度也實在有限...
to 青小鳥: 這就是人蔘嗎? XD
to Yvonne:
所以錯字只能當成笑話看看了..呵
紙本報紙上也很常看到錯字啊...
我每天都能發現個兩三個 = = +
to 風痕影:
您比我還要跟錯字有緣 Orz
to 風痕影:
您比我還要跟錯字有緣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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