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is nothing noble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ellow man; true nobility is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ormer self. -- Ernest Hemingway

星期一, 4月 05, 2010

【社會觀察】死刑是唯一的解套?

來說一個真實的故事。


美國亞利桑那州馬力庫帕郡有著一個號稱全美國最嚴苛的監獄,負責監獄刑務的警長喬‧阿帕歐﹝Joe Arpaio﹞。這裡的犯人全部住帳棚搭的監獄,嚴禁色情書刊,並且把健身器材全部撤走。除了普遍級的電影外,沒有任何娛樂。喬說,「這些囚犯是進來償還欠社會的債,不是來練肌肉好讓有一天出去攻擊平民百姓的。」




他也讓囚犯戴上腳鐐,並且從事社區服務公共建設來節省納稅人的支出。為了避免性別歧視,警長也幫女性囚犯銬上腳鐐,一視平等。



警長甚至考慮把無線電視第四台拿掉,但是發現聯邦監獄法規定要有第四台,於是警長喬把電視機掛上,只准看兩個頻道:「迪士尼、氣象預報台」;當被問到為什麼要看氣象預報時,他回答:「這樣這些白痴在外面高熱的天氣下工作時才會知道溫度幾度」。喬也在監獄停止供應咖啡,他認為咖啡沒有營養而且浪費人民納稅。當受刑人抗議這個不合理的待遇時,喬回答說:「這裡不是五星級飯店,如果你不喜歡,出去就不要再回來」


鳳凰城初夏的氣溫達到攝氏四十六度的高溫,住在帳棚監獄的犯人准許穿政府公發的粉紅色短褲,聊天談話。一個犯人抱怨他們簡直活在火爐裡頭,一點也不人道。但喬有一套他自己的理論,說道:「犯人應該為他們所犯的罪付出代價,而不是過著奢華的生活到假釋,到外面繼續犯罪好回來享受納稅人的錢,過著甚至一些納稅人根本無法享受的生活待遇。」



喬對帳棚裡抱怨的囚犯說:「在伊拉克戰場上的美國士兵通常在四十八度到五十四度的溫度下作戰,而他們也住在帳棚裡。在熾熱的太陽底下全副武裝行軍,而且他們沒有犯任何的罪還要吃子彈,所以閉上你們的鳥嘴!」


關於死刑,以下是我的想法:


我個人支持逐步的推動廢除死刑。但在替代刑罰、死刑犯假釋條件這兩者未有共識之前,廢除死刑只是增加社會問題。


罪的本身


很多人舉陳進興在死前懺悔、得到上帝原諒的例子認為基督徒應該反對死刑。但馬太福音也有記載,上帝的歸上帝,凱薩的歸凱薩,靈魂上罪的赦免並不代表肉身的罪也可以一併免除。我看死刑犯的觀點是從人性本善出發,我認為,死刑犯之所以會犯下罪大惡極的錯誤,是因為家庭教育、人格成長環境、工作職業甚至交友等影響,是國家機器的失靈。所以法務部下設有矯正司,我認為藉由長時間的勞動與付出,讓死刑犯悔悟是必要的。一顆子彈或一條繩索並不能掩蓋人格塑造期教育介入失敗、社會環境造成死刑犯心態扭曲的事實。


社會對於犯罪者的觀念


如果回到西元前一七九二年,一個蘇美人眼睛被打瞎了,他一定會要求也要打瞎那個加害者的眼睛,而用錢財來賠償是件不可接受的事。這就是漢摩拉比法典著名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觀念。而後,法律在法制演化的漫漫長路中逐漸區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時至今日,孩童在學校因為打鬧嬉戲而刺傷眼睛,我們不會聽到家長要求一隻眼睛作為賠償吧?談論到用其他刑罰,比方如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死刑,這個觀點還沒有演化成為社會共識或成為法律習慣。台灣唯美國馬首是瞻,根據非營利的死刑資訊中心提供的資料,美國去年執行了五十一位注射毒液死刑,在維吉尼亞州還有一位坐上電椅﹝就是電影“綠色奇蹟”中肉被電得啪滋啪滋的那種刑罰﹞還有停止執行死刑後,再度執行死刑。若干聲稱「廢除死刑是一種世界潮流」是最大的謊言。


推動廢除死刑的盲點


台灣推動廢除死刑聯盟喜歡把司法誤判列為一個推動廢死刑的因素,甚至國際特赦組織還拍了很多嚇人的影片宣稱在許多中南美州國家這些不該死的人都死了。司法改革是一回事,比方說邱和順與徐自強案突顯出台灣過去檢調辦案的粗糙與收集保存證據的草率,但時至今日的司法體制,如陳金火分屍女保險員等卻是罪證確鑿,台灣司法體系不像瓜地馬拉或烏干達等第三世界落後的國家,如果廢死聯盟把台灣放在同樣的類比,那要怎麼冀望替代刑罰的推動與執行?


替代刑罰


目前的死刑替代刑罰傾向是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如果把那些罪大惡極的死刑犯戴上腳鐐,如同那位亞歷桑那州的警長一樣送去開挖中橫公路,在烈陽酷暑下一天勞動八個小時,我相信國際特赦組織對於「人權」這兩個字的概念會有不一樣的解釋。



【延伸閱讀】

我們反對死刑│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有些觀點值得一讀,但有些卻破綻百出﹞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自由時報﹝犯罪第一線的觀點﹞

2 則留言:

Cyber Runner 提到...

那個警長幹的好!
台灣應當也可試試
(美國都這樣幹了..不是嗎? 科科)

Vergil 提到...

如果我是王部長,當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如果當初不是寫那一篇回應文拒絕簽死刑令引起群情激憤,今天我還是安穩的坐著部長寶座哩!...勇於任事不是公務人員的辦事風格。(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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