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is nothing noble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ellow man; true nobility is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ormer self. -- Ernest Hemingway

星期四, 10月 16, 2008

【負面行銷】請各位不要再相信零下177的連署了


最近有個網站因為提供大量未授權的當期聯載漫畫(甚 至是比聯載還要快的更新),因為違反著作權,據說遭到東立出版社的檢舉,版主Bominchen這位有為的年青人要被請去泡茶;其實該網站的存在由來已 久,就印象所及沒有四年應該也有五年了,這幾年來如果東立出版社將來要聲討版權損失,這位學生的家長可能賣好幾棟透天厝都賠不起。”Aug.17

這是我八月中寫的現象觀察,我當時的出發點是善意的,認為擁有著作權的出版商與讀者間應該是要達到某種程度的妥協。比方說 YouTube 的創立當初也是侵權的,而一切數位化後,漫畫市場應該也要走向電子化。寫完也就這麼擱著了。

因為後來有匿名網友上來提到零下似乎有新的活動。九月,我又寫了一篇草稿,擠出來"有可能"成立一個聯盟,讓普羅大眾可以有條件的閱讀到與日本同步的漫畫連載,裡頭說明了方向,還有未來可能的朝向的目標、計畫案等等。我甚至寫信給朱學恆,請前輩指點個方向,十一月份還預劃了時間寫企劃書,打算去採訪東立出版社。結果事實證明,以上純屬鬧劇。

這一切都是天意,那麼偶然的在FunP上閱讀到一篇文章某個宣傳手法很低級的人

"
.....以後看到任何關於 ipobar.com 的文章,請自動加上問號,並千萬不要點;如果你認識有人為了這網站上任何議題在生氣,也提醒他這網站上的可能都是站長反串的假議題。"

原來《零下177度C》的站長BominChen為什麼要跑去一個聽都沒有聽過網站發動連署的目的,就是在於創造流量,發動一個什麼都不可能成功的連署。(要連署做什麼都不知道) 計畫人是誰? 目標是什麼? 已經執行了哪些部份? 完全不清楚。甚至BominChen 本人與連署的公司的關係,還有那位 "宣傳手法很低級的王大善人" 是不是同一個人都很難說。

再把以上的懷疑拿給在架站的 "某位吃了動物系惡魔果實" 的前輩,證實了這項謠言: 零下177度C的連署根本就是假議題,放在IPO吧根本是幫他們公司製造流量,不會有任何實質效果的。

連署是假的,BominChen被起訴也是假的,沒有人為這件事情鬧上法院或是捐款。我不知道《零下》的涉入有多深,說不定就是王大善人也有穿插在其中。讓大家白忙一場,動員很多人力,寫了很多信請教,結果都是製造議題的負面宣傳手法。

"在網路上,你跟他認真,你就輸了"

提供慘痛的教訓供各位參考,請不要再相信什麼鬼網路小孩子連署,還有IpoBar了。

王大善人,真有你的,我服了!

20081108 update: 零下177站長本人已經與我連絡過,釐清一些真相,擇日說明。


延伸連結:

誰是王大善人? (簡歷)

王大善人與皮吉網
王浩宇在XditeNet的經典留言
Adsenser對於皮吉網的評價

10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我是青小鳥~~請問我可以把你的部落格加入我的友好連結嗎?

Vergil 提到...

歡迎,請問有貼紙嗎? 沒有我就直接放URL交換連結吶 :)

匿名 提到...

BominChen是真的有被警察約談。
BominChen年輕無知,被王大善人矇騙,這倒是真的,也可能有拿IPBAR的好處。
日漫不可能走向電子化因為大陸網友的中文化日漫是當天出版,東立的是隔了好幾週,其實東立早就已經電子化了但很少人付錢去看漫畫,懂嗎...

Vergil 提到...

你提的"東立的電子化"是我已經在第一篇文章還有第二篇文章講述的事實。至於BominChen本人有沒有遭到起訴? 我覺得是羅生門。因為就"印象"所及,iPoBar還有貼過一篇聲明,呼籲大家不要再攻擊出版社,因為BominChen沒有被起訴。(我並沒有拍照,這是失策)

著作權是告訴乃論,所以是BominChen本人與東立達成和解還是自導自演的一齣戲? 旁人有如霧裡看花。

就事論事而言,我是希望出版社能夠開誠佈公的談一談,是日本人授權的問題(著作權法在日本很嚴格)或者是翻譯上面的堅持等等 (比方說哈利波特的譯者堅持自己翻,日文版遲了一年上市)。

經由更多人投入參與漫畫產業,各方不同的意見溝通,這樣才能找出智慧財產權的折衷辦法、創造更大的利潤。老話一句,出版社與讀者的權益不是零和遊戲,一定有更好的辦法能夠改善大陸侵權的翻譯加上lag好幾週的寶島少年這種現況。

如果漫畫產業把自己設定為只是每週交稿的一本寶島少年,那台灣真的要面臨出版業不景氣的寒冬了。如果漫畫產業把自己提升成為一座愛好動漫交流的平台,各家譯者、插畫家、甚至同人誌等等都可以利用網路或是平面出版這個媒介來發揮創意,背後所能創造的產值是很可觀的。

這是手握著出版權的人可以做的。

做個頭腦體操: 如何在有限的預算下,做出一本網路侵權漫畫無法取代的實體漫畫書?
(答案一個禮拜後公佈)

以上,這是我的淺見。

匿名 提到...

********************************
因為就"印象"所及,iPoBar還有貼過一篇聲明,呼籲大家不要再攻擊出版社,因為BominChen沒有被起訴。(我並沒有拍照,這是失策)
********************************


這部分我也有看過
那時真的是一頭霧水...



"如果"BominChen真的沒被起訴...
那麼他從一開始到現在所做的一切
帶動網路上的人恣意叫囂...煽動群眾支持不法(如目前的連署)...等

是否嚴重影響了東立的聲譽呢?

匿名 提到...

我今天看到王大善人的MSN顯示:琪弟弟加油!浩宇哥哥願意帶你~

真的是噁心到了極點,真的物以類聚,惺惺相惜啊...王大善人真的是有洞就鑽...那個什麼IPOBAR的團隊大概都是像他這種人...姓王的看來已經把琪弟弟當成了另一個炒作利用的肥羊...準備把酒言歡交流學習一番...順便看看可否拿到什麼好處...

BominChen只是被約談但東立很好心,目前沒被起訴,但BominChen沾上了王大善人這種網路界的毒瘤...會變成怎樣我就不清楚了,弄到一身髒是免不了了...其實BominChen只是個愚蠢無知的孩子,原本根本不認識王大善人,等發現大善人的真面目之後據說也嚇了一大跳...但畢竟已經拿了人家好處所以也沒有改變作法...真是太爛了...

katejane12 提到...

只是當初

我的部落格就是因為五顏六色被報導的

如果我會去參考教戰手冊的話

我就不是我了吧XD

Vergil 提到...

回凱特: 待會再去你的布洛格回文。

收到一封文情並茂的信許久,通常我是不會把私人信件公諸於版面的,不過此文讀來言情並茂、文思雋永,發人深思且具有啟發性,猶豫再三後,忍痛背負著公佈私人信件的罪名,且讓我貼出來饗各位同好:

「親愛的Vergilyeh:

看到您【負面行銷】請各位不要再相信零下177的連署了這篇文章:(其實我本身就是您部落格的讀者,所以您的文章我可以即時掌握)

"我想請您不要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網路流言了了,關於零下107C事件,我們公司長期以來,都有一個夢想是成立收費線上漫畫平台,除了放上主流的熱門漫畫外,也順便給一些漫畫界的新秀賺錢與發表的平台。因此,零下107C事件被我們當成良好的切入點去喚醒漫畫界,東立也不是我們唯一連絡的廠商,我們絕對不可能支持盜版內容。此連署一個月內帶入9127人次,平均一天300次,只佔我們每日流量的0.5%以下(愛PO吧是一個日平均流量55000ip的網站),這些訪客的PV極低,加入會員比例更低,流量導入量比隨便一個經過SEO的熱門搜尋關鍵字都少很多(比如說海角七號),對我們並沒有太大的行銷實質效益。"..中間刪除五十字...以我個人來說,各網站收入只佔我總收入10%不到,PTT鄉民說我靠亂廣告賺錢,更是無稽之談,身為一個基督徒,我長期以來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生意上,我相信誠信原則,而不斷有PTT鄉民因為多年前反髮禁的恩恩怨怨抹黑,攻訐,我實在不堪其擾,還請您鑒察。


文末還附上聯絡電話、E-mail、即時通等聯絡方式,真是一個誠意十足、情感真摯的網路騙子。你以為只有你會用搜尋找關鍵字來我家嗎? 還基督徒勒,基督徒也有很多欺善盜名之輩呢!請大家告訴大家關於王大善人的英雄事蹟、還有零下的噱頭連署吧。

團長 提到...

Thank you for reminding me.

Vergil 提到...

not at 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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