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電子郵件的時候,這個符號 "@" 的英文念法叫做 "at" ,比方說 abc@yahoo.com, 正確的念法就是 abc at yahoo dot com 是也。電話中報電子郵件的場合,老美還會使用 b for boy, e for eagle, d for delta 等確定每個字母的發音。但在台灣,符號"@" 的念法就變成了 "小老鼠",經過幾次挫折的經驗還有對方狐疑的表情 "at 是什麼" 後,我漸漸開始放棄了 "at" 的念法,跟著從"惡"如流。但某次被一個留美的路人甲帶著不屑的表情戳了一下 “那個念at 不是小老鼠啦” 之後,我最後決定不厭其煩地跟每個要電子郵件的人解釋 "小老鼠"的正確念法。
類似積非成是的例子還有宜家的英文 "Ikea" ,瑞典文的念法近似 "ee-key-er",老美、英國佬發音 "eye-kee-uh",但在台灣,十個人有九個人會念成 "ee-kee-ya"。只要跟外國人溝通的-場合通常都要 "how to spell",對話的雙方才會恍然大悟。另外一個經典的例子是YouTube,這個單字在台灣普遍地誤唸成 "You-to-be",這也是令我百思不解的地方,因為怎麼看這都是兩個單字,取 "你自己傳輸上傳"之意的 "You tube",甚至Tube還有大寫可資辨識。但周遭遇到跟英文不熟的朋友通通念錯,甚至YouTube共同創辦人陳士駿來台灣接受訪問的場合,看似英文發音不錯的主持人也跟著念錯了。個人認為在正式介紹的場合裡,把別人的名字或是公司行號報錯,這不是很失禮的一件事嗎?
諸如Costco的正確唸法應該是 "ka-s-ko" 不是 "ko-s-ko" ,Burbury 的念法是"bur-ber-ry" 不是 "bu-ber-ry",c 不是 "西",j 不唸 "街"...
如果是別人唸錯也就算了,聞道有先後,語言本來就是經過錯誤學習不斷累積而成的。而且,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那種雅量(good sport)接受別人的指正。而這種為了面子寧願錯到底也不願意改變的想法在大人的世界很常見。但拿錯誤的念法來爭論 “我的念法才是正確的” "大家都是這樣子唸的啊",真的是令人覺得很無言。
還有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當你把正確的發音唸給他時,對方還會回說:「我就是這樣唸的啊!」;如果對自己的發音再進階一點要求一點的話,以下是當動詞與名詞詞性改變時常常重音節會搞混的單字; record, rebel, permit, conflict - Initial-stress-derived noun Wikipedia,有需要的朋友不妨注意這些小細節,會讓說出口的英文更專業。
最近接的一個口譯案子,授課的國內某個大網路公司的經理又把 you to be 搬出來唸,讓我忍不住發了個小牢騷寫了這篇文。這種嗶雞式的獨特發音,雅思或托福聽力考再高都沒用啊(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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