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302858617047264669..comments2023-03-24T15:34:48.842+08:00Comments on 我的小爭戰: 【負面行銷】請各位不要再相信零下177的連署了Vergil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2224240065493328258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0125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5387901262361462322008-11-21T09:52:00.000+08:002008-11-21T09:52:00.000+08:00not at all :)not at all :)Vergil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222424006549332825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8167731113937167742008-11-21T04:50:00.000+08:002008-11-21T04:50:00.000+08:00Thank you for reminding me.Thank you for reminding me.團長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043717386681519989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67678371102336801452008-10-22T14:32:00.000+08:002008-10-22T14:32:00.000+08:00回凱特: 待會再去你的布洛格回文。收到一封文情並茂的信許久,通常我是不會把私人信件公諸於版面的,不過...回凱特: 待會再去你的布洛格回文。<BR/><BR/>收到一封文情並茂的信許久,通常我是不會把私人信件公諸於版面的,不過此文讀來言情並茂、文思雋永,發人深思且具有啟發性,猶豫再三後,忍痛背負著公佈私人信件的罪名,且讓我貼出來饗各位同好:<BR/><BR/>「親愛的Vergilyeh:<BR/><BR/>看到您【負面行銷】請各位不要再相信零下177的連署了這篇文章:(其實我本身就是您部落格的讀者,所以您的文章我可以即時掌握)<BR/><BR/>"我想請您不要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網路流言了了,關於零下107C事件,我們公司長期以來,都有一個夢想是成立收費線上漫畫平台,除了放上主流的熱門漫畫外,也順便給一些漫畫界的新秀賺錢與發表的平台。因此,零下107C事件被我們當成良好的切入點去喚醒漫畫界,東立也不是我們唯一連絡的廠商,我們絕對不可能支持盜版內容。此連署一個月內帶入9127人次,平均一天300Vergil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222424006549332825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60235367373386327462008-10-22T14:01:00.000+08:002008-10-22T14:01:00.000+08:00只是當初我的部落格就是因為五顏六色被報導的如果我會去參考教戰手冊的話我就不是我了吧XD只是當初<BR/><BR/>我的部落格就是因為五顏六色被報導的<BR/><BR/>如果我會去參考教戰手冊的話<BR/><BR/>我就不是我了吧XDkatejane12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218604234909233013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51381957963260453942008-10-22T11:51:00.000+08:002008-10-22T11:51:00.000+08:00我今天看到王大善人的MSN顯示:琪弟弟加油!浩宇哥哥願意帶你~真的是噁心到了極點,真的物以類聚,惺惺...我今天看到王大善人的MSN顯示:琪弟弟加油!浩宇哥哥願意帶你~<BR/><BR/>真的是噁心到了極點,真的物以類聚,惺惺相惜啊...王大善人真的是有洞就鑽...那個什麼IPOBAR的團隊大概都是像他這種人...姓王的看來已經把琪弟弟當成了另一個炒作利用的肥羊...準備把酒言歡交流學習一番...順便看看可否拿到什麼好處...<BR/><BR/>BominChen只是被約談但東立很好心,目前沒被起訴,但BominChen沾上了王大善人這種網路界的毒瘤...會變成怎樣我就不清楚了,弄到一身髒是免不了了...其實BominChen只是個愚蠢無知的孩子,原本根本不認識王大善人,等發現大善人的真面目之後據說也嚇了一大跳...但畢竟已經拿了人家好處所以也沒有改變作法...真是太爛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45610671989457303002008-10-19T18:10:00.000+08:002008-10-19T18:10:00.000+08:00********************************因為就"印象"所及,iPoBar還有...********************************<BR/>因為就"印象"所及,iPoBar還有貼過一篇聲明,呼籲大家不要再攻擊出版社,因為BominChen沒有被起訴。(我並沒有拍照,這是失策)<BR/>********************************<BR/><BR/><BR/>這部分我也有看過<BR/>那時真的是一頭霧水...<BR/><BR/><BR/><BR/>"如果"BominChen真的沒被起訴...<BR/>那麼他從一開始到現在所做的一切<BR/>帶動網路上的人恣意叫囂...煽動群眾支持不法(如目前的連署)...等<BR/><BR/>是否嚴重影響了東立的聲譽呢?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51686252721268516902008-10-18T12:16:00.000+08:002008-10-18T12:16:00.000+08:00你提的"東立的電子化"是我已經在第一篇文章還有第二篇文章講述的事實。至於BominChen本人有沒有...你提的"東立的電子化"是我已經在第一篇文章還有第二篇文章講述的事實。至於BominChen本人有沒有遭到起訴? 我覺得是羅生門。因為就"印象"所及,iPoBar還有貼過一篇聲明,呼籲大家不要再攻擊出版社,因為BominChen沒有被起訴。(我並沒有拍照,這是失策)<BR/><BR/>著作權是告訴乃論,所以是BominChen本人與東立達成和解還是自導自演的一齣戲? 旁人有如霧裡看花。<BR/><BR/>就事論事而言,我是希望出版社能夠開誠佈公的談一談,是日本人授權的問題(著作權法在日本很嚴格)或者是翻譯上面的堅持等等 (比方說哈利波特的譯者堅持自己翻,日文版遲了一年上市)。<BR/><BR/>經由更多人投入參與漫畫產業,各方不同的意見溝通,這樣才能找出智慧財產權的折衷辦法、創造更大的利潤。老話一句,<B>出版社與讀者的權益不是零和遊戲</B>,一定有更好的辦法能夠改善大陸侵權的翻譯加上Vergil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222424006549332825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10991344496809664782008-10-18T09:19:00.000+08:002008-10-18T09:19:00.000+08:00BominChen是真的有被警察約談。BominChen年輕無知,被王大善人矇騙,這倒是真的,也可能...BominChen是真的有被警察約談。<BR/>BominChen年輕無知,被王大善人矇騙,這倒是真的,也可能有拿IPBAR的好處。<BR/>日漫不可能走向電子化因為大陸網友的中文化日漫是當天出版,東立的是隔了好幾週,其實東立早就已經電子化了但很少人付錢去看漫畫,懂嗎...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70600340805834834972008-10-17T13:15:00.000+08:002008-10-17T13:15:00.000+08:00歡迎,請問有貼紙嗎? 沒有我就直接放URL交換連結吶 :)歡迎,請問有貼紙嗎? 沒有我就直接放URL交換連結吶 :)Vergil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222424006549332825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40946.post-64224198183123027112008-10-17T12:57:00.000+08:002008-10-17T12:57:00.000+08:00我是青小鳥~~請問我可以把你的部落格加入我的友好連結嗎?我是青小鳥~~請問我可以把你的部落格加入我的友好連結嗎?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